第59章 以毒攻毒_兰波家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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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以毒攻毒

  目前文森特还没有形成自己的美学观念,但别的不利因素已经影响到他的学习了。他打定主意自己摸索,一边还要为了文森特伯父对他的谆谆教诲苦恼不已。

  “我没法拒绝伯父的好意,倒不是我想着将来继承他的遗产,伯父对我很好,我总觉得有些愧疚,似乎对不起他的苦心。他觉得我太任性了,得知我为您工作,还连您也埋怨上,说您就是个不懂事的小女孩……我跟伯父闹得不太愉快,他还是想让我回古皮尔,但我已经受够了古皮尔那股死气沉沉的古板。我现在已经受不了古皮尔的那些客人,他们都很愚蠢,品位不怎么样,但这样的人偏偏很有钱……世道真是不公平啊。”他在信中说。

  “如何赚钱对我来说是个大难题,我想不出怎么才能有钱。您别笑我,我知道钱很重要,我也知道只要按照伯父安排好的道路,我就能成为有钱人,可能不像芒达里安少爷那么有钱,但足够我生活,我会找个喜欢的女孩结婚,生好几个孩子。就像您说的,我要考虑的是,我将来会后悔吗?我还不知道会不会为现在的选择后悔,我只知道,要是我成了伯父想要我成为的那种人,准会后悔。

  您呢?您满意您现在的生活吗?您说过想成为作家,但您的生活呢?您想要什么样的生活?

  我现在迫切的想要跟您讨论这个话题,因为我并不清楚将来。

  您谦卑的,仆人,文森特。”

  一个成年男性本来有一条安排好的光辉大道,却突然从大道上走开了,家里长辈肯定不高兴。他自己也还没有彻底弄明白想要的是什么,会彷徨也不奇怪。

  文森特在这方面“开窍”的很晚,相比阿瑟差远了。不过,像阿瑟这种人本来也就为数稀少,天才在某些方面会有所欠缺,没有完美的人。

  大福楼拜找了一个年轻的内科医生,说服他开展梅毒新疗法的试验。法国梅毒患者众多,药费不菲,大有钱途,说服他不是很难。

  维塔丽去了一次,对医生说了一下那个“埃及医生”是怎么操作的。这个疗法要几十年后才会出现,并且非常短命,疗法成熟后立即遭遇了青霉素的发明,于是再也没人提起。青霉素对梅毒的疗效更为显著而不用那么麻烦,疟疾疗法用的是“以毒攻毒”的方法,在还没有人知道疟疾是疟原虫引起的情况下,想要让没有疟疾的人传染上疟疾,只能用笨办法,抽取疟疾患者的血液,注射到梅毒患者身上。

  而现在,最基本abo血型系统还没有人发现,也就是说盲目抽取血液注射到别人体内是不可取的,只能采取更笨的办法,让疟疾患者跟梅毒患者待在一个房间里,直到梅毒患者染上疟疾。

  所以第一阶段要解决的是怎么快速安全传染疟疾的问题。

  但这个就不是维塔丽要考虑的问题了。

  不过,回来后她又想,疟疾疗法是如此的不稳定且不安全,看来莫泊桑这倒霉孩子是没办法用到这个疗法了。

  莫泊桑给福楼拜写信,说最近好多了,看来是梅毒第一期的病症已经过去,表面上看来一切都好,退了烧,患处也没那么疼了。

  她看了莫泊桑的信,不由得撇嘴。上次给他送了500法郎,是因为福楼拜知道他生病了,给他钱要他去看病,但当时不知道他是得了梅毒。唉!这些不坚定的年轻男人!

  其实按照莫泊桑的收入和家世,虽然不富有,但肯定是比兰波家强多了,完全可以老老实实找个门当户对的小家碧玉结婚,解决生理需求,还能有稳定的家庭。但是吧,男人一向是小头指挥大头的,寻欢作乐多有趣啊!

  她再次下定决心,一定要让牛津的那两个年轻男人意识到梅毒的可怕性,准备在他们月底到法国的时候,带他们去巴黎郊外的教堂疗养院参观一下,给他们来个“震撼教育”。

  还有文森特,也要给他再次加深映像。男人嘛,憋一憋不好吗?非得痛不欲生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然后痛苦的死去?完全得不偿失好吗!

  6月底,牛津大学放暑假了。

  加百列与阿瑟考完试就去了加来,在加来住了一晚,第二天早上乘船过海峡,当天下午到了鲁昂。

  维塔丽到鲁昂火车站去接他们。

  “维塔丽!”火车刚停稳,阿瑟兰波便推开车厢门,跳下火车。

  “阿瑟!”又是半年多没见,兄妹俩都很想念对方。

  “你好吗?福楼拜先生好吗?”

  “我很好。我不是写信告诉过你了吗?也没什么大改变,就是可能吃的少了一点,不过以前他们总是比较浪费。哎,也不是浪费,是厨娘总会多做很多食物,然后她会偷偷让丈夫拿回家。我警告了她,说再这样下去我就要解雇她了。”

  阿瑟笑了,“你瞧瞧你,现在越来越像一个lady了。”

  加百列跟着下了火车,站在一边微笑着看她。

  她小脸微红,“加百列。”

  他把手里的白玫瑰给她,“送你的。”虽然不能在月台上吻她,还是飞快的摸了摸她的脸。

  维塔丽接过花束,“快点,马车等在外面。”

  上了马车,俩人亲亲热热的坐在一起,完全无视了阿瑟。

  加百列握住她手不肯放开,“我可想你了,你也想我吗?”

  “想你。”她点点头。

  “哪儿想我?”

  “你是不是没话找话?”

  “你说嘛,就想听你说。”

  “心里想你。”幼稚!在心里猛翻白眼。

  “我也在心里想你,”他叹气,“你什么时候能去伦敦?”

  “再过几年吧。你在牛津,又不在伦敦。”

  “母亲说,你下次去伦敦,她会见见你。”他小心的说。维塔丽成了福楼拜的养女,奥兰太太才觉得可以见见儿子的女朋友了。这不怪奥兰太太,她总觉得之前维塔丽的身份低微,但只要她有一个还不错的姓,就够资格做她儿媳妇了。这也说明奥兰太太对维塔丽本人没什么意见,她是旧贵族,对身份地位十分看重。

  维塔丽不太情愿,“是不是太早了?”

  加百列连忙说:“不算早啦。你已经17岁了,我就快到19岁。”

  “你才19岁,过于年轻了。”

  他手指挠着她手心,弄得她痒酥酥的。“你害怕见她吗?别怕,我会陪着你的,阿瑟也会去。”

  维塔丽看了一眼阿瑟,见他点头,可见他俩已经说过这事,哥哥同意了。

  “那好吧。不过你得给我做几套能去见她的裙子,还有,我要戴什么珠宝吗?我没有什么首饰。”

  “我会为你安排好的。”

  她很高兴男朋友能跟哥哥相处的这么好。阿瑟有点叛逆中二,看来中二期已经过去了;而加百列一直就是个挺有教养的小少爷。在这个时代谈恋爱嘛,当然是会考虑到结婚的,结婚对象当然是挑一个乖宝贝比较好,像路易那样有暴力倾向的压根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

  巴黎郊外的教堂疗养院果然把加百列和阿瑟吓得面无人色,都发誓绝对要洁身自好,绝不会落到那种下场。

  加百列更是嘴甜甜的向维塔丽保证,绝对忠贞,一定会把处男之身留到新婚之夜。

  “你一定要记住你的承诺,”维塔丽用指甲尖掐着他手背,掐得他直咧嘴,“不能对我撒谎,知道吗?”

  “我记住了,绝不会对你撒谎。”他乖巧发言。

  “现在我们可以去马赛了。马赛真的很美,我们还可以去看薰衣草花田,普罗旺斯人种植薰衣草,然后收割下来卖给香水公司。”

  “我小时候去过马赛,不过不太记得了。到了马赛,我带你出海玩,我们可以在海上玩好几天,你喜欢吗?”

  “等我去玩过就知道喜不喜欢了。路易带我去基督山伯爵住过的监狱,在一个小岛上。哎呀,我忘了那个岛叫什么名字了!”

  “监狱有什么好看的?我们可以去别的地方玩。”

  两个人絮絮叨叨的一路说着。

  文森特被迫第二次观看梅毒晚期患者的惨状,没有第一次看那么震惊,但还是再次加深了恐惧,毕竟你光是听说梅毒晚期患者是怎么痛苦,也不如一张掉了鼻尖只剩一个黑洞的脸来的映像深刻。带他们参观疗养院的医生还绘声绘色讲述那些有钱人会做个假鼻子戴在脸上,以掩饰病情。

  加百列捐了300法郎,阿瑟也捐了100法郎。

  参观完毕,加百列赶紧拉走了维塔丽。

  他俩在一起就跟一幅画似的,大概更多的是因为维塔丽,身材娇小的美丽少女跟贵族少爷男友手拉着手,她一副乖巧的模样,仰着脸轻声跟那个贵族少爷说话。啊,他多希望那个走在她身边的人是他!

  阿瑟拿出烟斗、烟丝袋,装了一锅烟丝,擦着火柴,点燃烟丝,深深吸了一口。

  “别看了,文森特,想要追求我妹妹,首先要有钱,我不会让他跟一个穷光蛋过穷日子的。我们过够了穷日子,你应该知道没钱的痛苦。”

  文森特看了一眼他:难怪维塔丽提起这个哥哥总是一副“我哥天下最聪明”的模样。他一直认为自己很好的隐藏住对她的心思,她可能都没看出来,但阿瑟居然这么快就看出来了。

  没错,维塔丽以前过得不好,所以她现在努力过上了好日子,他一年赚不到1万法郎的话,根本别想追求她、跟她结婚。

  “奥兰家只有一个孩子,也就是说,将来他家的财产全是加百列的。而你,还有几个弟妹没有成年,你是长子,你的父母已经年迈,将来你很可能需要负担弟妹们的生活,做你的妻子会很辛苦,除非维塔丽很爱你,否则,我绝对不会同意她跟你结婚。”阿瑟拍了拍他肩膀,“我允许你远远的看着她,帮她做事,但仅限于此。”

  真是残酷的现实!他的爱情之花还没有绽放就遭到了无情的冰霜的打击!

  阿瑟说的一点也没错,是极为现实的问题。他再次动摇了,想着是否要向伯父低头,回去古皮尔公司。现成的路他曾经走过,也知道很好走,一点都不需要多想,也不会很麻烦。他只要愿意留在巴黎,很快就能升职,或许自己开画店也说不定,他肯做画商,伯父应该会愿意投资的他突然意识到这会是一条更光明的道路,只要他肯妥协。

  那笔1万8千法郎的“赃款”她本来想写信告诉兰波太太的,但想想这笔钱的来路太歪了,要是告诉妈妈,就得提到路易,就得提到她对亲爹做了什么“好事”,就很可能会被兰波太太唠叨,一想到这个就压根什么都不想说了。倒是告诉了阿瑟,阿瑟让她拿着这笔钱,但不要乱花,至少要留1万法郎,将来要留作她的嫁妆。

  她吃惊:“嫁妆?”

  “你总不会以为你一个法郎都不带,就能嫁给奥兰吧?”

  继续吃惊,“可他还没有向我求婚呢!”

  阿瑟神神秘秘的对她眨眼,“他已经准备好求婚戒指了,我想他会在马赛向你求婚。”

  继续吃惊,“可我没想要现在就订婚啊!”

  “傻孩子!”他亲昵的揉了揉她头发,“先订婚,过几年再结婚。总之,哥哥是觉得他还不错,虽然有点笨,”嫌弃脸,“但很喜欢你,又懂怎么照顾你,我会放心把你交给他。”

  “我自己也会照顾自己。”

  “可要是有一个喜欢你、你又喜欢的人仔细照顾你,不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吗?”

  她想了想,点头同意,“你说的对。”

  “所以,他要是求婚的话,你就装作惊喜。”

  “他带了戒指吗?”

  “带了。他问我你喜欢蓝色还是红色,我说你喜欢蓝色,他就找了一枚蓝宝石戒指。”

  “他有很多戒指吗?”

  “不知道,大概是有很多的吧。”兄妹俩对贵族家族的珠宝盒严重的没有概念。

  维塔丽又想了一下,“他是不是需要跟母亲说?”

  “等你同意了,我们离开法国的时候,会去一趟沙勒维尔,告诉母亲这件事。母亲上次在伦敦说过,你的事情我可以决定,奥兰要是求婚,而你又同意了,就让你们尽快订婚。”阿瑟不太确定的说:“母亲以前认为奥兰也许会跟一位英国小姐订婚,但上次去伦敦,她对奥兰的印象很不错。要我说,奥兰是很会讨人喜欢,瞧,连我的妹妹都喜欢他呢。”

  “他是挺好的,你不也喜欢他吗?”

  “哎呀!我是很喜欢他,但总归要你喜欢才行。毕竟要嫁给他的人是你,不是我。”阿瑟做了个鬼脸。

  维塔丽忍不住哈哈大笑。

  “你呢?你有没有认识什么合适的小姐?”

  “没有,”他摇头,“学习十分紧张,根本没有时间认识什么可爱的女孩子。”他假装烦恼,“是有一些女孩喜欢我,但她们都笨得很,谁也没有你聪明。要是你将来的妻子连你说什么都听不懂,那怎么可能在一起生活几十年?”

  阿瑟自己太聪明,于是瞧不上不够聪明的女孩。维塔丽不敢问他有没有喜欢的男孩,瞧他的神情,是真的一心向学不谈恋爱。他和加百列一样,虽然在不同的学院,但学的都是人文学科的通识教育,就是什么都要学:历史、考古学、古典文学、哲学、语言学古希腊语、拉丁语,阿瑟的拉丁语学的不错,但古希腊语很糟糕,不得不下大力气从基础开始学起;阿瑟偏哲学,加百列偏古典文学。

  离开巴黎后,4个人乘上了前往马赛的火车。

  时间是6月的最后一天。

  维塔丽带了雷瓦尔太太,和一个名叫吉塞拉的年轻女仆。吉塞拉是加百列为她在巴黎找的女仆,他说她应该有个贴身女仆,要提前习惯一下贵族式的生活,一位淑女一定需要一个贴身女仆,能不自己动手的事情,绝不要自己动手,目前来说,吉塞拉和雷瓦尔太太足够她用了,等到去了伦敦之后,她还会需要至少一名男仆,做些体力活。

  加百列自己带了两个男仆两个女仆,还一直嚷嚷这是因为没有租到更大的别墅,只租到一间小别墅,只能住下10个人,不过他准备在马赛再雇佣两个临时的佣人。

  阿瑟还好,荷兰乡巴佬文森特简直目瞪口呆:文森特伯父虽然也是有钱人,但勤俭惯了,家里没有几个仆人,没有管家,只有一个厨娘一个男仆一个女佣。佣人不住在雇主家里。

  有钱人的生活真是不一样!

  吉塞拉以前也是在贵族家庭工作的,22岁,未婚。贴身女仆都是未婚,加百列很细心,特地挑了一个年长一些的有经验的贴身女仆,不需要主人吩咐就能安排好所有的事情。

  雷瓦尔太太觉得吉塞拉来了之后,就有点抢了她的工作,她不愿意维塔丽过早结婚,结婚后维塔丽肯定要去伦敦,而她只想留在法国;她侧面打听过维塔丽的意思,维塔丽是想至少20岁以后才会考虑结婚,那就还有3年呢!

  维塔丽能离开克罗斯瓦庄园也是因为卡罗琳在家,不担心没人照顾福楼拜,老头发病的时候真是可怜,每次卡罗琳都哭得眼泪汪汪的,搞得维塔丽有点不好意思,毕竟她很少哭,大概天生泪腺不发达吧。

  加百列包了两个相连的头等包厢,仆人也能享受到头等包厢的舒适,充分表明了奥兰家不差钱。他对维塔丽说到牛津大学的生活,阿瑟有个强劲对手,同年级的爱尔兰人奥斯卡王尔德。

  王尔德在莫德林学院里小有名气,以衣着夸张华丽著称,他也写诗,词语华丽,但不免有些矫情,阿瑟嘲笑王尔德的诗歌矫揉造作,王尔德嘲笑阿瑟的诗歌狗屁不通。

  阿瑟不忿的说:“你让维塔丽评价一下,那个家伙是不是写的差劲极了!”

  “什么诗?他写了什么?”

  阿瑟记忆力超好,很快给她背了一首。

  “云中少女携来甘霖雨露,

  滋润女神所喜爱的平芜,

  那是健壮的英雄的土地,

  那是古希腊英雄的光辉,

  把荣耀和沉默赠与神秘,

  那没人能够揭开的神秘,

  当神殿的帷幔判然揭开,

  馈赠献给天宫高贵神祇,

  轩敞的殿堂精琢的神像;

  当壮丽的行列行进过来,

  欢娱的神仙筵宴的地方

  花环装饰这明朗的门廊,

  年年月月,四季循环;

  当春天来临万物欲复苏,

  我们踏踩着酒神的节奏,

  唱着酒神的歌欢快起舞,

  欣赏着比赛的甜美合唱,

  倾听着激越的里拉声响。”

  “没什么意思。美是很美,但真没什么意思。”

  被阿瑟的诗歌拔高了一大截诗歌欣赏水平的少女很认真的说:“阿瑟就从来不会写这么无趣的诗歌。诗歌首先应该是一种激情,一种非得诉说的情感,不管是喜悦还是悲伤,诗歌和一样是创作,是激情的产物,它展示的就应该是你当时的真实情感,而不应该是精心雕琢的语句。那样就失去那种激情和天然了。”

  阿瑟立即鼓掌,“说的太棒了!你该去跟那个家伙辩论一番。”

  “你没法跟他辩论出胜负吗?”

  阿瑟不屑,“谁要跟那个无聊的家伙辩论!”

  “其实是你没法像我这样组织语言和概念来驳倒他吧?”阿瑟的问题就是他脑子转的太快了,他眼睛看的是a,脑子已经从a跳到b,又联想到c,这就导致他无法有效组织语言,在辩论上就会输人一筹。

  加百列说:“王尔德很擅长辩论,总能赢,还很会挖苦人,所以他被人拖到树丛里揍了一顿。”

  维塔丽失笑,“他挨揍了?”

  “挨揍了,但对方也同样被他狠狠揍了一顿。他个子高,体重优势很大。”

  “那倒是。”维塔丽想到了什么,趴在他肩头,悄悄的问:“阿瑟被人揍过吗?”

  她细细暖暖的呼吸喷在他耳朵上,弄得他痒痒麻麻的,也小声回答她,“没有,因为王尔德更讨人厌。”

  维塔丽笑得不行:想想王尔德那种后世人人皆知的毒舌段子手性情,不得罪人才怪呢!他也是因为过于聪明而看不起人,还因为家境好,又不怕人下黑手揍他,所以嘴上不免欠揍。

  阿瑟的叛逆中二期也是毒舌嘴贱,但现在收敛多了,他很珍惜上大学的机会,不会搞砸难得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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